女子为离婚多分财产,伪造6万多元婚前购物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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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女子张某和丈夫感情不和,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在庭审中,为了在财产分割时对自己有利,张某向法庭提交了数十张微信转账截图,欲证明其在婚前购买了沙发、床垫等陪嫁物品共6万余元。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法官核实发现,张某提供的部分微信转账记录所对应的商家名称系其自行备注,法院认为,张某意图将其部分微信转账记录作为其购买陪嫁品的花费进行主张,篡改转账截图中交易主体信息,妨碍了民事诉讼和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鉴于其行为对案件审理未造成严重影响且有悔过表现,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
2023年2月,张某因与王先生感情不和,向海陵区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在8月9日的庭审中,张某为证明其在婚前陪嫁品的花费情况,向法庭提交了数十张微信转账截图,欲证明其为购买沙发、床垫、茶具等陪嫁物品的花费共6万余元。
庭审中,法官要求张某提供微信转账截图的原始载体进行核实,在核实中发现其提供的部分微信转账记录所对应的商家名称系其自行备注,打开其中备注为“XX家具城窗帘小芳”的转账,发现该微信用户实际为张某的父亲,而打开其中被标注为购买茶壶的转账交易所对应的聊天记录,竟显示该笔款项系张某购买香水的消费转款。
随后,法院对张某进行质询,经过追问,张某最终承认购买所谓“陪嫁品”的微信账单截图系自己伪造,称其因购买陪嫁品无对应证据提供,故将自己微信好友备注修改为商家名称后进行截图、生成账单提交法院。经过法官批评教育,张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并表示真心悔过,当场写下检讨书。
法院认为,张某将自己的微信好友备注为商家名称,意图将其部分微信转账记录作为其购买陪嫁品的花费进行主张,篡改转账截图中交易主体信息,妨碍了民事诉讼和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鉴于其行为对案件审理未造成严重影响且有悔过表现,海陵法院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
法官提醒,如今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使用越来越广泛,电子支付交易记录作为证据也大量进入民事诉讼领域。在部分案件中,极少数当事人也会动起歪脑筋,利用微信支付交易清单信息的不完整性,伪造转账记录进行虚假陈述。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尊重司法权威,否则,当谎言被拆穿,当事人承担的不仅是司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校对 张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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